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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招标办涉嫌招投标违规操作

导语:福建省连江县医院新院项目系政府投资项目,项目规模高达5亿元,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该项目招标时间为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前述期限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等资格审查资料)参与投标。随后,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最低投标报价503048171.61元拟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于2018年5月21日确定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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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人名单资料

在中标公示期间,经查发现,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招标期间,于2018年1月4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存在2个失信信息和7个被执行人信息(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份以后才向法院申请撤销了失信人名单信息)。福建省连江县医院新院项目招标时间为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2018年1月份这段招投标期间,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4日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招标文件,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但是,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故意隐瞒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事实,向招标人做虚假承诺,按照《招投标法》规定,应当取消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资格及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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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招投标并拟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投标承诺函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根据《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福建省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被取消投票人及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招投标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在核实事实情况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工作及法律监督,以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及法律权威。

连江县医院新院的建设是政府公共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其招投标过程是否公开公正的问题不仅牵涉到市场的公平竞争,而且事关政府公信力。作为权威媒体,我们希望连江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引起重视,敦促有关部门调查并妥善处理此事,还媒体一个真相,还连江百姓一个真相。

以下三个附件:分别为此次招投标的投标承诺书、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中标结果公示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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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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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榕连江房建2017001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1月30日09:45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了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连江县医院新院项目(施工)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124525平方米,6100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专家评委:唐文华、李任、林玉宋、游文清、林山、卢国安、俞承钊。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评标参数:K =8.54%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中标人名称:福建日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金梅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总工期为700个日历天

投标总价:503048171.61元,(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额15840000元)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金建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

5.1.13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


福建鑫远建工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

5.1.13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


厦门中宸集团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核验身份

5.1.13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


江西方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核验身份

5.1.13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


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

5.1.13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


福建众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福建中沃建设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福建省隆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委托人未到场核验身份

5.1.13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采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

5.1.14投标人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情形


福建省睿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委托人未到场核验身份

5.1.13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


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委托人未到场核验身份

5.1.13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


巨融(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

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9.1.3款规定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31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30号福万通大厦8楼,邮编:350500

电话:0591-26131060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八层西侧,邮编:350003

电话:0591-26571512,传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江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连江县监察局、连江县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91-26123129

本文来源:济南中时软件有限公司旗下(亚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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