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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材料谋中标频频,为什么?项目怎么办?

近日,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而被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案例频频曝出。

经过对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具体违法行为”的统计,供应商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而受到处罚的案件在所有案件中所占比例也是比较高的。

一、社保缴纳证明与查询结果不一致,被认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11月8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八十三号),“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部级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数据库一体机项目”(项目编号:XCGZX2018-0110)中,经审查,供应商恒鑫公司、富华公司、兴业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均与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官网的查询结果不一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二、验收报告单与实际情况不符,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017年6月14日,百果山建筑安装参加青岛市崂山区第一中学基建维修和青岛高新职业学校2017年维修改造项目第一包和第二包的投标,并中标第一包青岛市崂山区第一中学基建维修。但是经核查,2014年全区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第一包)未进行竣工验收,百果山建筑安装投标文件中提供的2014年全区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第一包)验收报告单与实际情况不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

2018年10月8日,财政局对百果山建筑安装作出了合并执行给予14452.21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企业虚报项目业绩谋中标被罚5万进了“黑名单”

今年6月7日,广东华捷(法定代表人张洁)参与了“《旅游天下》纪录片拍摄及在凤凰卫视投放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该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对同类业绩评审因素中,评分细则要求“每提供1个同类项目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无提供不得分”。广东华捷递交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了该公司(乙方)与佛山市顺德区外事侨务局(甲方)于2015年10月20日签订的《节目制作委托协议书》(加盖广东华捷公章的复印件)及《老广的味道》纪录片截图(加盖广东华捷公章)。

然而,经调查发现,佛山市顺德区外事侨务局并未与广东华捷签订任何节目制作委托协议书。《老广的味道》纪录片由广东卫视团队自制,节目组无论在制作、版权还是商标方面未授权广东华捷,也未与广东华捷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合同。

广东省财政厅认为,广东华捷在参加此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5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四、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后果是很严重的!

《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即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法律既然有明文规定,为什么屡屡有供应商铤而走险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供应商诚信原则的缺失,存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则是供应商对上述法律界定的虚假材料的误读。那么,虚假材料的范围包括哪些呢?

五、虚假材料的范围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虚假材料不仅仅局限于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而是涵盖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全部材料。除证明材料,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资格材料、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等之外,供应商在商务文件偏离表中不如实陈述技术偏离情况或响应情况,虚构项目人员履历、工作经验等等,都属于提供虚假材料。

六、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材料,项目是不是一定要重新采购?

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材料,项目是不是要重新采购,要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没有影响或者不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项目不受影响。

这种情况,采购项目应继续进行,不应重新采购。

第二种情况: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影响了中标、成交结果的。即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且该虚假材料为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评审所需的材料,虚假材料确实对评标、谈判、询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这种情况下,该供应商的中标、成交无效。如果项目有其他合格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可从合格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没有合格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的,则应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作者: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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