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滁州市老嘉山国有林场职工
体检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滁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天长东路566号东侧一、二楼层
被投诉人:滁州元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亚东新城623-625室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交易文件投标人前附表29.4开标顺序:先开资信证明文件,再开技术标文件,最后开商务标文件,现场先公布了商务标再开技术标,不符合交易文件中的开标顺序。
滁州市老嘉山国有林场职工体检项目于2018年12月17日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经查,被投诉人开标程序符合《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项目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先行解密,然后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交易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解密完成后公布各投标人的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与投标函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过程即是打开投标人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的过程,符合交易文件第9页29.4“先开资信证明文件,再开技术标文件,最后开商务标文件”,投诉人所述的先公布了商务标,实际上是解密完成后公布各投标人的开标记录表。
另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交易文件第23页29.5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经查,投诉人未当场对开标过程提出询问。
综上所述,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滁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安徽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