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发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
(货物和服务)》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了《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货物和服务)》(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实施。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均为法律法规禁止条款,请各政府采购主体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