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重磅!这样养猪,国家最高补助500万元!多条硬措施稳“猪” 二师兄,稳住!
两部委:实施生猪规模化
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今天联合发布通知指出,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多部门出台措施 支持生猪生产发展
记者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8月31日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已出台多条政策措施, 支持生猪生产发展。
保险方面,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
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县市要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
养殖用地方面,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运输方面,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5.580, 0.03, 0.54%)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农机方面,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所有适用于生猪生产的机具品目,原则上全部纳入省级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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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称,近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通知》显示,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
各省可结合产业发展基础、建设需求等情况,根据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数量,科学设置分档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