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因房山区一公租房项目燃气工程一个标段未依法招标,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日前被市发改委罚款7万余元。
这是北京市发改委今年做出的第一份招投标处罚决定书。
涉案工程是房山理工大学站10号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燃气工程施工二标段,合同金额为1435万余元。处罚决定书中提出,此项目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建设,二标段采取直接委托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实施完毕。以上事实有检查记录单、调查问询笔录、燃气入户工程协议、监理月报等证据佐证。该行为违反了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构成了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书提出,根据调查事实情况,鉴于该单位上述违法行为金额较小且在调查期间能主动配合,违法情节较轻,具备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决定对其处以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71784.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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