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8期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编印 |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关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指引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提高招标质量和效率,依据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招标工作实际,梳理了以下招标文件编制事项供招投标各方主体使用。
一、关于在施工项目中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前期保障措施的要求
为在施工项目中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暗挖等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前期保障措施,招标人需在招标环节落实以下要求:
(一)必须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必须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
(二)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可将投标人是否编制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作为有效性审查的内容,也可将该内容作为评审因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二、关于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需要更新的条款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综合诚信评价结果应用等政策变化,对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相关条款进行更新,更新内容详见附件1。
三、关于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的要求
(一)关于绿色建筑的编制要求。依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详见链接http://www.gdpc.gov.cn/zyfb/ggtz/202012/t20201202_181127.html),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依法进行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设计招标文件中载明该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二)关于监理项目《投标人声明》需要更新的条款。依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对《投标人声明》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增加了承诺事项以及违反信用承诺将被记录为失信信息的条款。更新后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2。
(三)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开业执业试点的要求。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设计招标文件范本(GZSJZB2020-2)修改对照表》详见附件3。
四、关于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的汇总
在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4)或《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5),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另外,招标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施工(或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后续管理要求和人员更换规则。
五、其他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上要求。以往招标文件范本或填写指导中要求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以上内容将被纳入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中。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设计招标文件范本(GZSJZB2020-2)修改对照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