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公布泰州市“医保便民药店”第一批
遴选名单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相关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保便民药店”有关建设标准规范的通知》(苏医保办发〔2022〕37号)要求,经自愿申请、择优评估、结果公示等程序,决定从2022年11月28日起,将泰州市德新元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迎春路分店等98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泰州市“医保便民药店”专项服务协议管理范围(见附件)。
附件:泰州市“医保便民药店”第一批专项服务协议管理单位名单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