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保障群众抗击新冠用药需要,经研究决定将“蒲地蓝消炎口服液”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管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
(联系处室单位:医药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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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保障群众抗击新冠用药需要,经研究决定将“蒲地蓝消炎口服液”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管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
(联系处室单位:医药服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