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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医疗保障局泰州市司法局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宣贯年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司法局 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宣贯年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泰医保发〔2023〕13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2023年1月1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构建符合江苏实际、具有江苏特色的医疗保障法规制度的重要举措。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将2023年度定为《条例》宣贯年,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医保局、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医疗保障始于心 条例落实践于行”为主题的《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条例》开展系统全面的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积极营造全社会“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为《条例》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贡献医保力量。

二、活动主题

医疗保障始于心 条例落实践于行

三、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0日

四、宣传内容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

五、宣传形式

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志愿+服务”融合的方式,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注重正面宣传和引导,做到《条例》宣传家喻户晓。

(一)开展系列培训。一是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宣传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将《条例》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与医保工作,依托法治大讲堂、医保大讲堂等专题活动,系统学习《条例》,重点对《条例》亮点内容以及疑难问题进行集中讨论。三是组织线下知识测试。依托每年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将《条例》相关内容纳入线下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升《条例》学习宣传效果。

(二)强化集中宣传。一是互联网宣传。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宣传载体,多平台、强举措、全方位、立体化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鼓励全市参保人员积极参加“读条例E起学”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二是主流媒体宣传。在泰州日报、泰州晚报等主流媒体开展专版宣传,重点解读《条例》在待遇保障、提升、改进等方面的诸多亮点,大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氛围。三是普法阵地宣传。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栏、LED显示屏重点解读《条例》与我市现行医保政策的优化调整之处,运用普法公益广告、动漫宣传短片等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对《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解读。

(三)强化基层宣传。一是定点医药机构宣传。各级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主动开展《条例》宣传,重点在医保便民服务点、门诊大厅和住院部、定点零售药店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条例》宣传海报,并向就诊患者和来往群众发放医保政策知识手册。二是开展《条例》“八走进”专题宣贯活动。联合定点医疗机构,采取义诊、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开展深入基层宣传活动,面对面交流、宣传医保法律法规、解读医保政策,增进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收集梳理典型案例,作为《条例》学习宣传的重要资料,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深化群众对《条例》的认识,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是推进我市法治医保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充分利用所掌握的媒介、阵地开展宣传,确保将《条例》宣传到每位干部群众心中。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切实抓好《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各项任务的落细落实,形成学习宣传的整体合力和浓厚氛围,确保宣传活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总结上报。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归纳总结,于5月12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视频、照片、信息等资料报至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联系人:陈洁梅,电话:89892021,邮箱:1079693507@qq.com。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宣传标语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司法局

 

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宣传标语

1.兜牢民生底线,奋力解除人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

2.规范医疗保障关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

4.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5.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6.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7.医疗保障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8.人人享有医保,户户幸福安康

9.参加医疗保险,保障合法权益

10.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11.用人单位有保障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义务

12.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守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13.加强医保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

14.共享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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