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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医疗保障局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泰医保发〔2023〕15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73号)要求,现就公布我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流程调控目标。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要求,制定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三级、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分别为4300元、3850元(见附件1)。按照规范整合后的口腔种植类价格项目,制定公立医疗机构项目价格(见附件2)。

二、全流程调控内涵。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和药品费用的总和,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

三、专项治理落地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我市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规范制定调控目标内的服务构成,防止另立名目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按照规范整合后的价格项目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于4月1日前完成价格公示和备案工作,并保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四、政策实施跟踪监测。市医保和卫生健康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展示参与口腔种植全流程调控的医疗机构名单、执行价格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为患者就医提供指引。市医保部门今年第四季度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重点关注医疗机构种植牙手术价格、服务例数、患者次均费用等指标变化,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虚构事实贬损参与集中采购的单位和中选产品、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警示名单,并于11月30日前形成报告报省医保局。

五、强化相关政策衔接协同。市医保部门将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与种植专用耗材(植入体、置入体、骨替代材料等)分开计价收费方式政策调整的衔接,结合种植体耗材集中采购及牙冠竞价挂网落地结果,及时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相关耗材实际采购价格。做好价格执行与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协同,规范整合后的口腔种植类项目价格执行后,同步停用苏医保发〔2022〕73号文件明确的16项价格项目。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 泰州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

          2. 泰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泰医保发〔2023〕15号附件2.xlsx泰医保发〔2023〕15号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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