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为持续巩固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实施精准扩面,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同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全民参保成果,营造“全民参保,一个不能少”的良好氛围,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坚持建机制、抓重点、兜底线、优服务,高质量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主动参加职工医保的法定义务,提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各类人群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持续巩固提高参保覆盖面。创新体制机制和参保方式,切实解决部分重点群体,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新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漏保、断保问题。精准锁定小微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等扩面难点,全面落实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职工医保政策,不断优化参保结构。
三、活动主题
全民医保手牵手 医保护航心连心
四、活动时间
2023年9月
五、宣传内容和方式
(一)宣传内容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基本医保参保政策;居民医保政府补贴、“两病”保障、异地就医等待遇享受政策;各地年度医保待遇政策调整要点;不参保给个人、家庭带来经济产损夫的风险等。
(二)宣传方式
1.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各设区市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前期户籍人口排查和停保、断保人员情况,以及重点行业精准扩面行动,制定集中宣传实施方案。省局定于9月6日上午省市同步开展参保扩面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请各设区市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邀请市领导、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和相关代表参加并集中观看全省启动仪式,并在省里启动仪式后,即刻组织开展本地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2. 全面开展线上宣传。省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与录制“医保热点谈”,对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参保分别进行介绍和解读,在相关媒体平台和公众号播出。各设区市医保部门要形成有针对性的参保扩面宣传海报或宣传视频等,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利用服务大厅大屏、电视、广播、视屏号、抖音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发表权威声音。
3. 持续开展实地宣传。各设区市要持续开展走进社区、村居、企业、医院、校园、机关等“六走进”活动,利用中秋等传统节日的时间节点,重点做好参保缴费和待遇政策的解读,增强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识。充分发挥“15分钟医保服务圈”各级服务点对覆盖人群和重点人群建档管理、咨询和宣传服务等功能,建立长效的参保扩面动员机制,实施精准扩面。
4. 开展重点人群精准宣传。对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就业人员实施精准宣传,重点宣传参加职工医保政策,不断优化参保结构;今年可选择家政服务、医疗美容行业为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精准扩面宣传活动。点对点联系户籍人口未参保人员、断保和停保人员,实行精细化、个性化有针对性宣传。结合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聚焦新生儿、大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设区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统筹规划,明确本地推广主题,细化宣传推广内容,并切实做好集中推广活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联合宣传、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等部门共同组织推广活动。严明组织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纪律规定,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确保活动公益性。
(二)加强宣传,形成常态机制。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举办启动仪式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地方主流媒体、各大门户网站及时、高频展播参保相关政策和各类活动信息,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宣传效果。要建立长期宣传服务点,持续加强日常宣传,形成常态机制。
(三)总结经验,增强宣传实效。请各设区市于8月29日前将具体宣传工作方案报省局,在宣传活动结束后,于10月15日前将有关宣传资料、媒体报道、宣传工作总结及统计汇总表(见附件)报省局。活动期间,请各地及时报送参保扩面工作动态或经验亮点,省局将通过“江苏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并择优向国家局和主流媒体进行推荐,切实提升宣传影响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联系人:省医保中心 韩怡,025-83347370;
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许驰,025-83290217;
电子邮箱:77935135@qq.com。
附件:_______市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docx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