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讯:一、工程概述
医院污水主要来自妇产科、妇幼保健、常规治疗的医务工作人员及病人的正常生活用水,医疗用具消毒、清洁用水以及医护人员生活区的生活污水,其水质除与普通生活污水相似外,还含有大量病原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寄生虫卵、原虫等,以及重金属(化验室、放射科等污水),消毒剂如酚、洗衣房的直链烷基苯磺酸盐(LAS)等有毒、有害的有机和无机化合物。放射性废水(放射性诊断治疗过程排出的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废水)是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CODcr、BOD5、NH3-N、SS等,对环境危害大,若不加以处理,这些物质排入水体将对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并长期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引起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在环境中具有较强抵抗力,在污水中存活时间久,低温下生存时间更长,如脊椎灰质炎病毒在4-6℃温度的污水中能存活93天,而柯萨奇病毒在同样的环境中能生活200天,所以对医院污水进行有效处理是防止疾病传染流行、保护环境的关键措施。1996年,国家环保局对《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执行)》进行了修订,并将其纳入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于1998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对医院污水的治理排放提出了比较全面的治理要求,医院对此特别重视。
根据给排水有关设计依据,结合医院所做的污水工程经验,按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对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做以下具体的方案设计,为用户提供较为理想、投资省、处理效果好的工艺设备。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和工艺进行方案设计,以供各方决策。
二、设计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满足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的要求;
2、以保护城市水源,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开发共同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建设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选择稳妥可靠、技术先进、投资省、运行费用低、管理简单、维修量少、运行灵活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确保污水处理站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4、通过设计中的总体优化,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节约能源,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行费用。
5、选用噪声小的设备,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结合污水处理站的实际情况,在方便施工安装的前提下,力求各构筑物尽量集中,布置紧凑,节省占地。
三、设计及施工范围
1、污水处理站的总体设计包括工艺、土建、电气设计,不包括处理站外污水收集和输送管道。
2、污水处理站的设计主要分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及处置两大部分,同时避免噪音、臭气等二次污染。
★ 污水处理
调查研究污水的水质水量变化情况,选择技术成熟、经济合理、运行灵活、管理方便、处理效果稳定的方案。
★ 污泥处理与处置
为防止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污泥须经稳定处理后再妥善处置。
四、主要设计依据
一、业主提供相关资料
二、设计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
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1997年版)
2、《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88)
5、《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
6、《医院污水污物处理》(化学工业出版社)
7、《医院污水处理技术及工程实例》(化学工业出版社)
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9、《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10、《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
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12、《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
1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1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
1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书)》(GBJ16-87)
17、《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J50191-92)
18、《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91)
19、《污水泵站设计规程》(GBJ08-23-91)
20、《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J50037-96)
21、《汽车库防火设计规范》(GBJ.67-84)
22、《工业企业噪音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2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GBJ108-87)
2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25、《屋面工程技术规程》(GB50207-94)
2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
2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28、《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29、《宿舍建筑设计通则》(JGJ36-87)
3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92)
31、《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3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33、《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3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35、《电动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3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
37、《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
38、《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18-86)
39、《城镇污水处理站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
40、《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CJ26.1-29-91)
4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89)
42、《城市污水处理站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
43、《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17-88)
44、《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CJ/T3008.1~5-93)
45、《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1-86)
46、《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47、《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
48、《建筑制图标准》(GBJ104-87)
49、《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GBJ101-87)
50、《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91)
5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五、设计水量与水质
5.1 设计水量
建设单位提供基础设计资料显示:污水排水量为:15m3/d。由于污水水质、水量变化相当大,设计必须考虑水质、水量的均衡措施。
污水处理站24小时自控运行,最终确定设计处理量为Q=1.0m3/h。
5.2 污水水质
5.3 执行标准
本污水处理工程按环境保护局管理规定和实际可能,其污水处理后排放指标执行国家《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