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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能源与法律界专家山西论道能源转型法治建设
  身肩为中国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探路重任的山西,在从“黑色煤炭”奔向“绿色发展”的转型道路上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
 
  第二届晋阳能源法务高峰论坛在山西召开,全国能源与法律界专家学者开坛论道能源转型法治建设,旨在集思广益、建言献策,推动山西乃至全国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法治建设,为中国能源产业革命制定政策提供智力支持。
 
  随着201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促进资源型经济发展的意见》,将山西资源型经济全面上升为国家战略,凸显了山西在全国改革发展大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和对资源型经济转型的示范意义。
 
  本次高峰论坛的主题为“能源革命新时代”,分论题为“转型升级新路径”“能源法治新思维”“大数据融合新战略”,从产业转型升级、能源法治体系建设、大数据融合能源创新三个方面破解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难题。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能源局能源规划专家委员会主任、原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表示,当前,中国的能源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绿色多元的能源供应体系开始形成。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原煤入选率达到68.9%;煤电机组全面实现脱硫,脱硝比例超过92%;天然气产量1369亿立方米,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6.1%。
 
  此外,中国能源体制机制改革进入快车道,例如:输配电价改革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取消、下放能源领域68%的行政审批事项等。吴吟认为,中国的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将越来越快,但能源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中国尚未出台能源法、石油天气法、原子能法,煤炭法、电力法等亟待修订。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矿产资源法》修改专家组负责人李显冬教授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法学解读为例,阐述了“能源”与“法律”碰撞的冰山一角,认为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司法与执法的良性互动,对下一步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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