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卫医〔2019〕24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卫管中心),委直属和管理单位:
根据西峡县卫生健康委和西峡县人民医院的申请,依据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南阳市卫生健康委抽调医院评审专家,组成二级医院等级评审专家组,对西峡县人民医院进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医院符合相关标准并顺利通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经研究,批准西峡县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
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