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按照《关于对“双信封”公开招标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和《关于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未中标抗癌药实行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要求,现将原双信封目录内产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抗癌药等药品的限价结果及增补报名结果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双信封中标和限价挂网产品、增补挂网的原双信封目录内产品和增补挂网的过评抗癌药,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和我省现行采购价,计算包装限价,现予以公布。报价结束之后,将关闭原双信封中标项目相关产品采购资格,请各医疗机构与企业实行网上议价采购。
二、原双信封中标和限价挂网产品,不同意调整价格的,经申请后撤网,暂停网上采购资格。
三、其他公示有异议或申诉价格信息的产品,待调查核实之后另行公示公布。
四、挂网产品限价根据全国各省集中采购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对限价有异议的,须提供相关省份价格等印证材料。
五、报价时间。2019年1月10日9∶00~17∶00(若时间有变则另行通知),相关企业登录“药品议价采购系统——药品报价入口”进行报价。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所报价格应考虑生产流通等各项成本,以及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格。报价过高的,医疗机构有权不与企业议价。
咨询电话:0791-88130800
附表:增补报名审核结果、原双信封目录内药品和抗癌药限价结果及撤网情况(二十五批)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