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新型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改进服务方式。从防止疫情扩散和保护服务对象健康出发,自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如无紧急特殊事项,建议您尽量通过电话、传真、QQ群、邮箱或中心官网进行在线咨询和业务办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尽快帮您办理相关业务。
二、提升服务效率。我中心将通过信息平台升级维护,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引导服务对象采取非现场方式办理业务,并为非现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和相关服务。对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的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等,我中心将按照“特事特办、简化手续”的原则,实行绿色通道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网上议价采购,以应对疫情防控应急需求。
三、严格防护措施。如确需现场办理业务时,请您务必自觉、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并做好有关信息登记工作。
联系电话:业务(药品):0791-88130800
业务(耗材):0791-88102300
办公室:0791-88133522
网上操作:0791-86205758,88150577
传真:0791-88103677
QQ群:290101406
电子邮箱: jxszb2007@163.com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服务对象予以理解、支持、配合,以实际行动支持新型肺炎防控工作。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