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原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0〕62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初审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便函〔2019〕82号),我委组织专家对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等20所三级医院提交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建设图纸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电话:025-83620810。
附件:初审结果
2020年3月9日
附件下载:初审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