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省管有关医院:
为加强医院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医院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依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通用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通用版)》,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组织制订了江苏省三级传染病医院、口腔医院、儿童医院、肿瘤医院、眼科医院、精神病医院等6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三级传染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0版)
江苏省三级口腔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0版)
江苏省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0版)
江苏省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0版)
江苏省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0版)
江苏省三级精神病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0版)
抄送:省医管中心、省医院评审委员会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