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及昆山、 泰兴、 沭阳县( 市) 卫生健康委, 省管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提升县(市) 级医院、 专科医院服务能力,促进医疗机构的建设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依据《江苏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我委组织对部分符合规划的医院,按照相应的三级医院基本标准进行了现场验收, 验收结果经公示, 现确认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 沛县人民医院、 睢宁县人民医院、 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 张家港澳洋医院、 东海县人民医院、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阜宁县人民医院、泗洪县人民医院为三级综合医院; 徐州新健康老年病医院为三级老年病医院;连云港市儿童医院为三级儿童医院;连云港市肿瘤医院为三级肿瘤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医〔2015〕234号)执行二类医院指导价格。
各医院要按照三级医院的标准、制度、规范等要求,切实加强医院管理和内涵建设,大力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不断增强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使医院管理、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硬件设施设备等全面与 三级医院功能和任务相适应;要充分发挥县(市、 区) 域医疗中心的作用,促进资源下沉,带动乡镇、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县(市、区)域内就诊率;要按我委有关规定及时接入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并实时传输医疗服务相关信息。请相关市卫生健康委及时更新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相关信息,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医院日常监管和工作指导,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规定,新确认的三级医院在确认三级满 3 年后可向我委提出医院评审申请,以确定医院等次。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