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个人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在医疗服务中的功能作用,满足群众的看病就医和用药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就《江苏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传真:025-83620812;电子邮箱:1531087226@qq.com;信函: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南京市中央路42号)。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24日。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附件:江苏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征求意见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