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242 号)文件,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甘陕联盟、新疆“2+N”)中选供应陕西药品于12月20日执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中选供应陕西药品按(陕医保发〔2021〕242号)文件附件调整挂网采购价。同企业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含不同包材)的其他产品,自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后纳入备选目录。
附件.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