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以及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经过公示程序,我中心现暂停部分长期无交易药品的挂网采购资格。暂停范围为:近一年内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交易的挂网药品(妇儿专科及急抢救药品、短缺药品、基础输液、国家谈判等药品除外)(交易记录的采集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至2021年10月31日24时)(详见附件1)。
因一年内无交易暂停挂网药品(含已暂停的低价药品),公立医疗机构确有采购需求的,生产企业可在2022年4月30日前,按照规定流程申请恢复该产品的挂网资格(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逾期将不再受理企业恢复申请。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