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第五批)入围结果
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函》(青医保局函〔2019〕289号)文件要求,对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第五批)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公示,经质疑及澄清,现将入围结果予以公布并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挂网产品,也可按挂网产品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二、相关企业须于2022年1月5日17:00前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223.220.250.135:8081)点击“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交易”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操作,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网站首页操作指南中的“医用耗材企业点配送操作视频”。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