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公布暂停长期无交易药品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长期无交易暂停挂网产品恢复交易资格的审核结果(第一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2年1月21日-1月25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将直接恢复交易,不再另行通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月25日16:00前,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将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药品采购处。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楼725室。
联系电话:0431-81866935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