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各公立医院、各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省医保局的统一安排,省药械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新平台)即将开展第二阶段试运行,现就做好试运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第二阶段试运行医疗机构。
商洛市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二、第二阶段试运行工作的启动时间:自2022年5月31日起,商洛市辖区范围内所有公立医院的药械网采业务将切换至新平台进行,老平台停止使用。
三、参与第二阶段试运行的工作要求。
1、按照省医保局的要求,商洛市各级医保部门、各公立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第二阶段试运行工作,要指定专人抓好落实。各公立医疗机构内设的药械采购、信息化管理、医保经办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新平台开展网上采购工作。
2、商洛市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及时解决在试运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尚未在新平台办理注册和CA证书的医药企业,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医药企业,自2022年5月31日起,将无法在商洛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药械销售、配送业务。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