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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平台申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产品的通知
关于公示平台申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
及配套耗材产品的通知
晋药招〔2022〕94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平台申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产品挂网的通知》(晋药招〔2022〕86号)文件,7月6日至14日,通过平台申报了150条产品,现将有关产品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直接挂网执行。
    一、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8日至7月20日17时。
    二、申诉和澄清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报送材料进行申述和澄清,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述和澄清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述和澄清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邮件名称统一为企业名称+新冠试剂公示澄清(申诉)材料。
    (四)电子邮箱: sxyxcgywsl@163.com
    三、重要提示
    7月6日的公示产品信息中“包装单位”一栏空白的产品,生产企业需登录系统重新维护“包装单位”信息并点击提交,否则会影响挂网销售。
    四、产品属于《关于平台申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产品挂网的通知》(晋药招〔2022〕86号)文件范围内,没有领账号或没有维护信息的企业仍按照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附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新增产品信息表.xls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2年7月18日    
投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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