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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头孢拉定口服常释剂型竞价采购的公告

各有关药品生产(代理)企业:

在我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和第四批协议期满后接续项目中,由于头孢拉定口服常释剂型询价未成功,依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方案》(辽医保发〔2022〕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该品种将通过竞价方式产生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现开展头孢拉定口服常释剂型竞价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医药企业前来参加。

一、品种范围

头孢拉定口服常释剂型(0.25g)。

二、约定采购量与采购周期

《辽宁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批和第四批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采购公告》

三、申报价格与价格联动

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本企业该药品各省集中带量采购现行最低价格。

中选结果在我省执行期间,凡在全国其它省(市、区)或省际联盟产生(存在)低于辽宁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的药品,相关药品生产(代理)企业应在30日之内主动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价格调整。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主动申报的,经查核实后,将取消该药品中选资格,同时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四、申报资格

符合《工作方案》申报资格的药品,均可参与申报。在询价阶段已申报的产品无需再次申报。

申报品种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前两年内不存在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不合格情况(其中仿制药的不合格情况指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上市后的不合格情况)。

四、报名方式

企业需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无用户名的企业需先进行注册)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见《药品带量采购续约工作投标企业操作手册》(附件)。本次报名无需递交纸质资料。

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4日。

报价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4-23447068

报名及申报咨询电话:024-23448115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附件:《药品带量采购续约工作投标企业操作手册》.pdf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31日


投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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