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用耗材投标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有采购记录的医用耗材历史存量未入库产品贯标和全部未入库产品增补入库工作的通知》规定,辽宁省本次历史存量有采购记录需贯标的未入库医用耗材资料审核、价格确认、公示及申诉处理工作已完成,现对审核通过并完成价格确认的企业及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表)。上述产品将增补入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标准数据库并可在省内所有医疗机构销售。本次增补后历史存量库即将在9月23日关闭,请相关医疗机构及投标企业尽快处理好历史交易订单,并做好该部分历史数据备份工作,未参与本次增补的和无采购记录的历史存量尚未入库医用耗材产品,后续需要与医疗机构重新申报未入库。
即日起,相关生产企业可与平台配送企业在医用耗材采购平台重新建立配送关系。
中心提醒各相关企业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全省统一采购清单和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辽宁省耗材集中采购价格实施联动机制,即耗材生产企业产品在全国其他省份产生新低的集中采购价格60日内,应主动进行申报。请本次新增补入库企业尽快在平台内申请降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登录页面下方的“操作指南”)。
附表:历史存量有采购记录需贯标的未入库医用耗材增补入库产品名单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