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网服务号 微信公众平台
招标网APP 中招APP下载

微信扫码添加在线客服,描述您的问题。

二维码 关闭
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苏卫医政〔2022〕34号)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省管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人民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国卫医函〔2022〕12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用药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健全用药安全制度,降低患者用药风险

(一)强化用药安全制度落实。医疗机构应落实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织,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用药安全相关制度,研究制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处方集。认真组织开展用药指南、指导原则、技术规范培训,提高医药护技等人员防范用药错误的意识和能力,规范处方授权、处方开具、处方审核、药品调配、药品使用的全流程管理。

(二)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要求,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定期对处方医嘱按照一定比例实施点评,其中门急诊处方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30份。要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认真分析点评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具体原因,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逐一追踪整改到位,并将点评结果和整改完成情况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

二、落实机构管理责任,加强用药安全监管

(一)组织开展培训。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开展用药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确保全部医疗、护理和药学人员掌握用药安全知识,熟练掌握药品的安全措施、用法用量、输注速度、配伍禁忌、不良反应和处理措施。加强药师继续教育,分批组织本机构药师参加临床药师培训,并为药师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要按照培训大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教学计划,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严格组织培训结业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二)规范执业行为。医师要根据患者病情与诊断,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证和用法用量开具正确、规范、适宜的处方,严格掌握药品不良反应、用药禁忌、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等,避免适应证错误、用药频次错误、用药品种错误。严格把握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证的处方行为,对于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的特殊情况下确需超药品说明书适应证范围用药的,应具有符合要求的循证医学证据,并在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后方可实施。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用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本科室用药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问题。

(三)强化审核查对。药师应落实处方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要求,严格按照“四查十对”原则审核处方,确保每张处方和每份用药医嘱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划价收费、调配发放。执行用药医嘱的护士等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确保给药的时间、途径、剂量等准确无误。

(四)加强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师执业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临床诊疗指南、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临床路径、国家处方集、药品说明书等,合理规范开具处方。应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智能化审核与管理,确保用药规范和用药安全。

三、关注重点药物使用,加强重点药物管理

(一)强化高警示、易混淆药物存储与使用。医疗机构要建立高警示药品、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对高警示药品及多个规格、看似、听似的易混淆药品,分别存放并设置警示标识。完善本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覆盖药品采购、贮存、发放、调配、使用等全链条式药品管理和监测网络,实现药品院内信息可追溯。实行动态管理,预估药品使用需求,保证合理存储。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准确识别。在药品调配交接以及发放使用时,医务人员要做好用药交代等患者用药教育,注意防范用药错误。

(二)做好抗微生物药使用管理。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我省关于抗微生物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等,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微生物耐药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根据本机构临床需求和细菌耐药情况,及时调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细化临床各科室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加强检查考核,将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三)做好其他重点药物管理。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和安全用药情况,及时调整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加强重点监控药品、抗微生物药物、抗肿瘤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毒麻精放药品、中药注射剂等的使用管理,并进行专项点评。通过血药浓度监测、基因检测等识别用药风险,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优化品种选择,精准确定用药剂量。

四、针对重点人群特点,采取精准用药措施

(一)加强老年人用药安全管理。针对老年患者药物代谢减慢的特点,按照基础疾病和并发症病情,对老年患者进行风险水平分级管理。依托家庭医生团队,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老年患者,采用差异化、个体化的用药服务和指导,加强对老年患者和其照顾人的用药交代和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干预和随访,防止发生老年患者错用药、漏用药等问题。

(二)加强儿童用药安全管理。针对儿童人群生长发育尚不完全、器官功能及免疫系统尚未成熟、药物吸收与代谢较成人快等特点,结合患儿体质、体格和年龄因素,选择安全性高、副作用小的药品,可合理增加用药范围,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明确的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用药,合理控制药物剂量,促进儿童精准用药、健康成长。

(三)加强孕产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管理。针对妊娠期、产褥期、哺乳期不同阶段妇女体质特点和注意事项,以保障母婴安全为目标,做好药物品种、给药途径的选择。禁止使用孕产妇禁用药,重点关注孕产妇慎用药的使用管理,减少或避免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努力实现“最小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最小毒副作用”,最大限度减少药物对母亲和产儿的不良影响。

五、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做好分析处置

(一)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医疗机构要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明确专门人员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要求完善院内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提高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二)强化监测结果分析及处置。医疗机构要认真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提出针对性改进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医疗机构发现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后,应立即暂停使用并积极救治患者,按规定上报。药学部门立即进行药品追溯和质量评估,调查原因,做好观察与记录,经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使用或更换药品。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档案,对不良反应多、安全隐患突出的药品要及时依法依规清退出本机构用药供应目录。

(三)及时研判用药风险并反馈临床。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行业学协会、权威学术期刊等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通过收集分析本机构之外更大范围的监测数据,尤其是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以评估药品安全性。将分析评估情况及时反馈至临床,充分发挥警示提醒作用,形成不良反应报告源于临床、服务于临床的良性循环。

六、周密组织部署实施,强化安全用药奖惩

(一)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从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合理用药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予以推进,坚守用药安全底线。对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要一视同仁,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充分发挥合理用药或药事质量控制专业组织作用,强化专业技术支持。请各市于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本市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对各地工作情况的推动和定期通报,对工作或管理不力的地区,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并跟踪复查。

(二)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用药安全管理有关内容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合理用药考核、药事管理专项检查等重要指标。根据临床用药相关规范、指南、标准等的调整和更新,及时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相关工作。充分运用合理用药考核、质控目标管理、处方合理性抽查等工作的评价结果,将其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医院评审、医师定期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表现突出的医疗机构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和鼓励。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投诉侵权

上一页: 仿制药品挂网采购公告 (2022年度第二批)

下一页: 北京“加减乘除”规范共享单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