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总代)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及《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统一的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标准,切实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按照前期发布的《本市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核对信息公示》,现公布本市关于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核对信息(第一批),详见附件。
附件:本市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核对信息表(第一批)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