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我省药品挂网采购有关政策规定,为保障临床药品供应,现将前期公示无异议的增补报名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布范围
本次公布的药品包括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二类精神药品以及部分属于原双信封、原抗癌药价格联动并提交了外省参考价格的产品。
二、企业报价
(一)2023年7月17日9∶00—17∶00(若时间有变则另行通知),相关企业登录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阳光挂网”,就相关产品进行报价。
(二)既往公布的各批次增补报名未报价药品,可随本批次同时报价,报价后纳入挂网采购。
(三)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企业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包含经营企业配送费用、运输费用、所有税费等)进行自主报价。报价过高的,医疗机构有权不与企业议价采购。
三、相关要求
相关企业及时对已挂网产品选择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积极响应医疗机构发起的议价需求,并保障供应,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联系方式:业务一科 0791-881308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