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卫生健康委提交的《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我委受理了苏州市康复医院的设置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7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苏州市康复医院
设置单位:苏州市卫生健康委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三级康复医院
选址:苏州市姑苏区广济路286号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拟设置诊疗科目: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免疫学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口腔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精神康复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投资总额:54972.8万元人民币
床位(牙椅):471张(10张)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025-83620985、83620812(兼传真)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