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供应)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我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专家论证,拟暂停部分医用耗材产品的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1日至7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无异议的将于公示期后暂停其在线交易。
联系人:医用耗材采购科,电话:0571-86401857。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