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产品(2023年第七批)申报情况进行公示,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已申报产品。
二、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日-8月3日。
三、质疑受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yxpt)”-“药品基础库”-“新产品挂网公示”-在相应产品点击“质疑”。质疑内容反馈到被质疑企业后,被质疑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澄清,否则,视同认可质疑。质疑企业须在被质疑企业澄清3个工作日内对澄清内容做出认可与否的判断,否则,视同认可澄清。具体按照省平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信息的通知》( 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art/2023/5/29/art_241123_10410357.html )和省平台“办事指南”中《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产品申报操作指南》(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yxpt/toHandleList.html)要求,进行提交。
四、直接挂网
公示期结束,无质疑产品直接挂网。
附件:1.药品差比价计算示例
2.部分产品情况表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