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现将转换比申报产品及拟挂网价格等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8月30日止。如有异议或因价格等原因不同意增补转换比的,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我中心。
二、若相关产品全国最低价有下调的,请及时递交相关价格信息调整挂网价格。
三、相关企业需及时维护产品资质信息。届时,仍未维护的产品,将不能挂网采购。
四、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申报产品信息.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