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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企业信用评级事先告知书和递交申辩材料的通知
关于下发企业信用评级事先告知书和递交
申辩材料的通知
晋药招〔2023〕1 38号
 
 
各相关企业:
    广东联盟药品集采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公布之后,2022年12月20日起在我省落地执行。截止目前,仍有部分中选企业存在未发起合同签订等有悖诚实信用的情况。依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晋医保发〔2020〕34号)的有关规定,拟对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工作。企业接收并查阅信用评价处置事先告知书,可核对更正信息,并提出申辩意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企业
    广东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采购、广东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采购、广东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采购等项目中未签订合同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附件1)。
    二、接收告知书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附件1所列药品生产企业须在9月12日之前到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领取告知书。自发出告知书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三、递交申辩材料
    企业对信用评级所依据的事实不成立、信用评级结果与所依据的事实不符、以及对信用评级适用的裁量基准存在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正式提交书面申辩意见,说明申辩理由,提供相应证据,提出更正建议。在申辩期间也可对照《主动修复信用措施和裁量基准对应关系表》采取相应修复措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辩资料或者提交的申辩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接受评级结果。
    (一)递交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申辩情况说明书(企业自拟)、相关佐证材料、信用修复报告(进行修复的企业自拟),以上材料逐页加盖公章。
    (二)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材料至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办公室。
    2、快递邮寄。
    (三)递交时间:2023年9月8 日至9月27日。
    联系电话:0351-3580669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7号10楼1020室(宜尚酒店)
 
附件:
1.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单.xlsx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9月8日   
投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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