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带量采购有关政策,为做好我省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公示公布部分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信息。
一、公示公布内容和时间
(一)公示内容。部分纳入相关批次国家带量采购江西地区非中选药品、国家组织集采(第1-4批)协议期满后江西接续、赣粤豫鄂四省联盟、十六省(市、区)联盟带量采购等集采项目非中选药品的价格申报情况,公示期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5:00。
(二)公布内容。前期已公示无异议的部分纳入国家带量采购江西地区非中选药品、赣粤豫鄂四省联盟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和国家组织集采(第1-4批)协议期满后江西接续等集采项目非中选药品挂网目录及申报采购价格。
二、申诉材料提交方式
对于公示信息(包括药品统一编码)有异议的,或国家药监局认可的原研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提交非中选价格申报函的,请登录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选择 “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 “非中选药价格申报”或申诉“其他事项”,提交相关材料。
三、其他
根据企业提交的价格申报材料,符合价格要求的产品进行限价管理,医疗机构与企业实行网上议价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挂网限价。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企业申报价格、各省集中采购价格和原研参比制剂及过评药品价格,对挂网价格实行动态调整。
具体信息,请登录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查看。
咨询电话:0791-881308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