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8月18日发布的《关于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功能迁移至国家医保统一信息平台的预通知》相关要求,各生产企业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医保编码匹配工作,但截止当前,仍有部分企业未开展对码核验(见附表),为确保招采子系统全面切换应用,请相关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对到期后仍未完成的企业,平台将记录不当行为,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具体要求请参照《关于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功能迁移至国家医保统一信息平台的预通知》(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art/2023/8/18/art_241123_10421542.html)。
附件:未匹配医保编码企业名单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