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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查看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名产品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20230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开展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广东集采)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产品相关信息查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看内容及方式

(一)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产品及申报品规等信息:见附件1。

(二)同品种同组药品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2022年度采购量表:见附件2。

(三)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产品价格等信息:请相关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新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招标管理-药品报名管理-药品价格公示-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价格查看”进行查看。

二、查看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17:30时止。

三、反馈方式及要求

(一)如对查看信息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省平台药品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药品)”填写反馈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反馈材料的,视为无异议,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药品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有带量采购价格药品:指报名截止之日(含)前同企业同药品名称(详见《采购文件》附表1)有国家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药品。

(二)无带量采购价格药品:指报名截止之日(含)前同企业同药品名称(详见《采购文件》附表1)无国家和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药品。

(三)最低价格

1.有带量采购价格药品:最低价格取本企业国家集采到期后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若无国家集采到期后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的,其最低价格取本企业原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

2.无带量采购价格药品:最低价格取本企业广东省最低价格(指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平台、广州平台和深圳平台发生实际配送的最低采购价格)。

(四)申报品规的最低价格与同企业同品种同组未报名品规的最低价格就低差比。

(五)本次广东集采所涉及药品差比价关系参照现有规则,根据剂型名称、规格(装量差异按照含量差比价计算)计算,不考虑包装数量、包装材料差异。

(六)请相关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相关产品的价格信息,如发现有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或广东省最低价格未采集到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申报方式详见上述“反馈方式及要求”),除上述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申报价格为截止2023年10月17日(含)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或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平台、广州平台和深圳平台发生实际配送的最低采购价格)的承诺书。

(七)企业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八)企业须如实申报相关价格信息,对于虚报、漏报、瞒报或报送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将按《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1.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产品相关信息表

2.同品种同组药品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2022年度采购量表

3.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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