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9日—11月12日。
二、公示内容
2023年度吉林省9-10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及联动全国省级最低价的通知(详见附件1)。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3年11月12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两票制界定和联动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联系电话
0431-81866938、81866909。
五、其他事宜
1、按照省卫健委要求,我中心将对“两票制”界定材料进行全面核查,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政策进行处理。请参与药品“两票制”界定的企业提供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两票制”界定承诺函(详见附件2)
2、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9日
1.2023年度吉林省9-10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两票制”界定及联动全国省级最低价汇总表.xlsx
2.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两票制”界定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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