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我委起草了《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14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sygzx@126.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省卫生健康委410室,邮编:210008,并在信封上注明“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意见”。
附件: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