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供应)企业、配送企业:
近期,收到一次性使用血液回收耗材(双管部分)等产品的价格质疑材料,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1〕10号),经核查,拟暂停其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无异议的将于公示期后暂停其在线交易。
联系人:医用耗材采购科,电话:0571-86401857。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