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网服务号 微信公众平台
招标网APP 中招APP下载

微信扫码添加在线客服,描述您的问题。

二维码 关闭
关于执行2023年医保目录新增药品的通知
关于执行2023年医保目录新增药品的通知
 晋药招〔2023〕188号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3年医保目录新增药品的挂网和价格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及时受益。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医保目录新增药品完善产品信息的通知》(晋药招〔2023〕185号)要求,《2023年药品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一、相关企业申请关于新增2023年医保目录谈判药品(附件1)、新增2023年医保目录竞价药品(附件2)、新增2023年医保目录集采药品(附件3)予以公布执行。
    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医保发〔2023〕5号)废止(附件4),相关药品保留挂网价,目录类型变更为其他药品挂网目录。
    三、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医保支付标准对部分已挂网产品进行调价(附件5)。
 
附件1:新增2023年医保目录谈判药品.xlsx
附件2:新增2023年医保目录竞价药品.xlsx
附件3:新增2023年医保目录集采药品.xlsx
附件4:2022年医保目录到期药品.xlsx
附件5:2023年医保目录已挂网降价药品.xlsx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投诉侵权

上一页: 关于公开征求《南阳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结果的情况说明

下一页: 中共交通运输部党组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听取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党组工作汇报 李小鹏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