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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一批辽宁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产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

相关医用耗材投标企业:

依据《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全省统一采购清单和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0]62号)文件有关辽宁省耗材集中采购价格实施联动机制规定,即耗材生产企业产品在全国其他省份产生新低的集中采购价格60日内,应主动进行申报。结合近期省医保局对平台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价格联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交易中心分批次启动价格治理工作。

一、第一批价格治理原则

1.价格治理原则

本次价格治理针对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相同,注册证相同,挂网采购价相同,投标企业账号相同的重复产品。

2.产品涉及项目范围

本次价格治理不包含带量采购项目产品,不包含试剂类产品。包含带量采购项目中非带量及非中选的项目产品。

3.重复产品编号保留原则

上述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相同的重复产品按采购量大小保留最终产品编码;采购量相同的优先选取挂网时间最先的产品编码;挂网时间相同的优先选取最小产品编码。

二、价格治理流程

1.公示内容

根据上述原则,本次医用耗材挂网产品价格治理涉及506家企业的58515个产品,经去重最终保留27619个产品(详见附件1),表中列出去重前所有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相同产品编号。

2.企业申诉

投标企业需对相关产品及价格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如果发现信息有误,应在公示期间内在网上提出申诉。如需申诉,投标企业需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首页“药品耗材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耗材招标”模块后选择“挂网价格治理(第一批)”进入平台,进行网上申诉,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网上申诉操作指南》(附件2)。

投标企业提出申诉应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如对其他企业信息有异议,本着“谁提出、谁举证”的原则,申诉时应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时间安排

网上公示及申诉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

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4-23448117

平台咨询:“耗材问题咨询”模块

附件:1.《本次医用耗材挂网产品价格治理列表》

2.《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网上申诉操作指南》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0日


投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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