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网服务号 微信公众平台
招标网APP 中招APP下载

微信扫码添加在线客服,描述您的问题。

二维码 关闭
关于停止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有关行政审批的公告

豫卫公告〔2019〕2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自2018年12月29日起停止“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有关行政审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新的职业病诊断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出台后,按新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2019年1月14日

 

 

 

 
投诉侵权

上一页: 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下一页: 2021年保险业:监管继续补短板 人身险业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