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李晓芳
近日,市民陈女士(化名)很苦恼,结婚后她和王先生(化名)以儿子的名义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目前房子还在还贷中,但由于各种原因,陈女士打算与王先生离婚,但对于这套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商品房该如何分配犯了难。到底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后期未还完的房贷该怎么办?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
张宝清律师表示对于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在父母离婚时,父母各方均无权享有房屋,房屋归该未成年子女所有,父母各方除为了未成年子女利益外,均不得擅自处分该房屋。至于该未成年子女的房屋贷款问题,如未成年子女有独立财产,可以用该财产清偿,或由父母协商清偿;均不能清偿的,房贷债权人可以依法采取法律诉讼措施处理,包括拍卖执行等措施。
另外,对于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在该房屋出售交易时,往往离婚的父母不配合签字,导致房管部门变更权属登记存在困难,容易发生纠纷。对此,张宝清律师建议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时,父母双方一定要对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书面约定,以防止纠纷的发生。
据北京市三中院介绍,目前未成年人名下不动产中的62.1%均为父母直接以子女名义购买。夫妻离婚后,此类房产如何分配常导致纠纷产生。夫妻以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原则上可以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即使离婚后也不应该被分割或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