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湖北省运管局通过“六个强化”工作措施,强化5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车辆安全管控,规范长途客运车辆经营行为,筑牢长途客运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便捷出行。
一是强化长途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对其5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车辆、动态监控设备、车载安全设施设备、企业负责人跟车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彻底排查,要求旅游包车和5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车,所属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分管安全负责人每半年随车暗访一次车辆运输全程。对没有落实的,属地运管机构按照安全隐患的处理方式进行督办,同时将随车暗访落实情况作为事故倒查的内容之一。
二是强化长途客运车辆出站前安全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出车前的安全例检、登记检查和安全提醒制度。要求汽车客运站对长途客运车辆出车前做到“四检查一提醒”,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实名制、安全告知等制度,确保旅客实名购票,确保司乘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应急逃生通道畅通。
三是强化长途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督促企业落实监控主体责任,所有长途客运车辆纳入动态监控,全面监控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在线情况。企业监控人员实时分析、处理长途客运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事后按照《湖北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要求,对相关人员顶格处理。
四是强化长途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大力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长途客运的从业人员,必须落实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安全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长途客运从业人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强化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各级运管机构按照“四不两直”、“双随机”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长途客运车辆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整治。
六是强化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联合惩戒力度。要求各级运管机构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管、文化旅游、保险等部门,对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内部管理制度松散、违法违章居高不下的长途客运企业,运用法律法规、信用管理、市场调节等手段加大对问题企业和长途客运车辆的联合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