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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浮吊清零

历经三年整治,截至1月31日,长江江苏段存在近40年的水上过驳浮吊全面取缔,有力推动了长江大保护和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

长江水上过驳作业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到2017年,长江江苏段有22处水上过驳点,过驳浮吊多达700台,从业人员近万人,在一定时期内,缓解砂石等原料运输需求。然而,水上过驳无序发展,浮吊随意排污造成水域污染,对长江行洪、船舶通航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饮用水安全都造成严重影响和干扰。

为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决策,交通运输部与江苏省政府2017年起开展了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用三年时间全面取缔水上过驳作业”的既定目标,2017年减少过驳货种、压减过驳区和浮吊数量,完成了“取缔一批”的任务;2018至2020年设置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加强砂石水上过驳管理,完成了“规范一批”的任务;2020年12月20日零时起,长江水上过驳作业全部停止;至2021年1月31日,全面取缔水上过驳作业,340艘浮吊全部完成处置。

长江江苏段实现水上过驳作业整治,实现了“水上过驳作业全面取缔、过驳作业浮吊全面清零、污染物排放全面降低、水上通航环境显著改善、港口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为充分发挥长江江苏段12.5米深水航道效能、实现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7年至今,长江江苏段累计处置浮吊释放通航水域面积9.81平方公里。

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沿线着力挖潜沿岸码头功能,通过推进20处砂石码头建设,并鼓励相关具备砂石承接能力沿江散货码头参与砂石作业,至2020年底已形成了1.65亿吨砂石供应能力,有力保障了区域砂石市场供应。(厅港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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