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在今年年初启动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开展公路水运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专项行动(简称专项行动),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紧盯重点领域、新兴业态,重点排查整治重大隐患,精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行业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专项行动部署强化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明确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公路运营、港口营运、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共35个重大隐患整治清单,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属地等各方整治合力。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行业安全生产准入,重点把好行业准入许可关、营运车船技术关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摸排辨识、评估和管控,推动重大风险实时更新、动态调整,逐步构建重大风险“一张图”,做到重大风险底数清、责任实、管得住。
据介绍,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4个阶段,持续到今年12月,力争今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交通运输部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跟踪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